第三百二十章 站队

为防止/百/度/转/码/无法阅读,请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本站网址访问本站。

下午五点,曹云和魏君正在看材料,不仅有电脑上的材料,也有邮轮服务员送来的纸质复印材料。可以看出,搜查三课负责探员还是很重视本案,做的笔录非常详细,核对电脑提供的审讯录像,几乎一字不差。

魏君:“他们这次请了真正的法官来断案?”

曹云:“这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,怎么样?整理出来了吗?”

魏君道:“王小姐有几个劣势:一个是前科,第二个是王小姐入职时候隐瞒了自己曾经在小发集团工作的经历,并且隐瞒了自己有前科的履历。第三个是报警人,隔壁房客称自己听见了救命的呼声,如果王小姐说的是真的,她委屈求全情况下不可能喊救命。如果孙地说的是真的,双方在事后因为钱财没谈拢情况下,王小姐喊救命以胁迫孙地,这才符合逻辑。第四个劣势,按照通讯记录,是王小姐给孙地拨打电话,不是孙地拨打电话约她来。”

曹云道:“每一条都可以有解释,你直觉呢?你直觉认为谁说的是真话?”

魏君道:“不知道,不能因为有前科就有先入为主的看法,也不能因为孙地是有钱人就用另类的眼光看他。这案子检方似乎有过错。”

曹云道:“检方是劝说认罪还是威逼认罪呢?如果王小姐没有问题,为什么她要认罪?她怕上法庭吗?检方如果掌握有铁证,为什么还要让王小姐认罪,为什么不能直接指控呢?”

魏君问:“曹律师,那你站哪一方?”

曹云看电脑的三个问题想了许久:“我们站胜利的一方。”

魏君问:“谁会胜利?”

曹云道:“说实话我现在还看不懂。烈焰通常会选取有争议的案子,但是烈焰同时也握有真相或者接近真相的底牌。如果我没有猜错,这名检察官现在可能已经失踪了,以配合烈焰的这次活动。”

魏君:“晚上十二点之前必须选取自己阵营。”

曹云问:“听说过滥竽充数吗?”

“怎么?”

曹云道:“我们暂时先充数,能赚点算一点。”

魏君苦笑:“可是你知道哪边能赚吗?”

曹云道:“南宫腾飞和欧阳逸,特别是南宫腾飞,这只老狐狸肯定想赢,他应该会追随欧阳逸。我们就追随南宫腾飞。晚饭再说吧,你找机会和呼延屏聊一聊,尽可能收集一些信息。如果有机会,能将南宫腾飞和欧阳逸将死,我也是很乐意的。”

……

答辩会有三个课题,三个课题阵营可以不一样,首先要面对的第一个课题,检方有足够证据告王小姐敲诈吗?这个课题是单纯从物证、人证角度去分析,技术含量较高,庭辩成份较少。这一关,是考验律师和检控官们的物证分析水平。

你可以说我长得丑,但你不可以说我笨。丑没办法,无法掩盖,只好认了。笨就存在争议。第一个课题是考核司法人员的基础能力的课题,这题输了,面子挂不住。

曹云虽然说跟风欧阳逸和南宫腾飞,想滥竽充数,但是能参加这次答辩会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律师,大家同一阶层同一阶级,正是考试的时候。你要愿意问,别人也愿意回答你,但你好意思问吗?

皮厚也分场合和情况,曹云内心对职业是有骄傲的,来宾们能成功,对自身职业领域都有一定骄傲。这种骄傲就造成了宁可战死,也不苟活的局面。

自助餐晚宴大家客套的多,交流的多,唯独没有人认真的谈论案情,谈论证据。晚宴结束比大家预料的都快,在稍微交流和填饱肚子之后,大家各回房间,为明天的答辩会做准备。

曹云:“从逻辑上来说,如果控方缺乏证据,那就不会让王小姐二选一。反过来看,控方是不是存在由讹诈王小姐的可能?王小姐的律师呼延屏当时又是什么情况呢?这个案子还有很多疑问没解开,从逻辑上是无法分析了。目前能真正站对队伍的只有呼延屏。”

魏君:“何英呢?何英全程陪同孙地。”

曹云道:“何英是有立场的,无论案件怎么变化,他必须死站孙地立场。这次就是证据之拼了。王小姐的优势在于她是被告。你再重复一下王小姐的劣势。”

“前科,隐瞒前科,报警人。”魏君道:“最关键一条,是王小姐联系孙地后去1303房间。并非孙地联系王小姐去1303房间。确实有工作需要,但是王小姐可以选择下午或者明天见孙地,但是王小姐选择了午休时间去见孙地。”

曹云道:“反过来说,孙地是什么身份?午休时间竟然同意王小姐来打扰他。不不不,王小姐作为一位隐瞒了前科的人,胆子应该很大,但是她应该对孙地的性格与为人不了解。相比王小姐,孙地更为反常……不过,现在不是追究真相的时候,现在是站队的时间。”曹云看时间,已经八点一刻。

曹云靠躺自己床上看双方的第一次笔录,孙地说的有条有理,避开了各种雷区,显然是何英第一时间到达现场,对其面授的机宜。孙地肯定有鬼,但现在孙地是好人坏人不是辩题。再看王小姐的笔录,午饭时间,行政部副经理让她将一份子公司报表交给董事会过目,后天才是董事会,时间比较充裕。王小姐询问,副经理说孙地近期常驻公司,不过工作时候比较忙。于是王小姐就问副经理,午饭后她没有安排,能不能去找孙地?副经理不置可否,让王小姐先打电话给孙地的私人助理。

拨打孙地的私人助理电话,私人助理说自己在外面,孙地刚回酒店,应该还没休息。王小姐就直接联系了孙地,孙地让王小姐过去一趟。于是王小姐就过去了。几位旁证都证明王小姐说的是实话。

关键点在客房发生了什么事。

孙地:王小姐把材料给我后,就靠近我进行身体接触解释报表。自己没经受诱惑,和王小姐就感情问题深入的探讨了一番。事情结束后,王小姐要求百万,自己拒绝并且推搡了王小姐,王小姐喊救命,自己让她闭嘴。没想到警察来了,原本我是打算给点钱了结这件事。

王小姐:材料送到之后,孙地就抱住我,自己挣扎喊救命。孙地压住我,许诺将自己提升为行政部行政秘书处副主管,最后自己屈服了。

按照法律定义,如果王小姐所说为实情,那么孙地涉嫌墙尖。在法律上没有‘右肩’的罪名,右肩的行为属于墙尖中的一种。

曹云:“无论是孙地还是王小姐谁说实话,如果没有惊动隔壁房客,这件事就不会事发。因为警方介入,导致双方开始维护自己的立场。从利益来说,王小姐没有必要咬孙地,孙地是有必要咬王小姐的。我们梳理下检方指控的理由。”

魏君也学曹云靠躺自己床上,拿着资料道:“前科累犯是一条,还有是警方将王小姐列为嫌疑人,进行审问的时候,王小姐的说词和第一份笔录不太一样。王小姐第一份笔录称,孙地突然抱住自己,审问口供为:孙地浏览了报表,对一些问题进行询问,靠得近后孙地搂住自己。警方询问口供和笔录不一致,王小姐称记不太清楚当时的细节,只记得突然被抱住。”

魏君:“要命的口供中一些内容,警方问,假如孙地现在愿意私了,将你提拔为主管,你会告他吗?王小姐回答:不知道。警方问:如果有一定好处,你还是愿意的?王小姐回答:每个人都有价格。警方问:你认为应该多少价格。王小姐回答:孙地要私了,最少也得一百万。”

曹云惊讶的翻到这份口供,看了一会道:“这是诱供。这份口供就说明,可以用一百万收买王小姐,反证了孙地的证词……有意思。”

“怎么?”

曹云道:“我觉得两个人都在撒谎,孙地没有承诺给王小姐好处,但是孙地应该主动的要求谈心。王小姐有幻想,并没有太多抵抗。还有一些二次审问,三次审问的材料我没看,我没有猜错的话,王小姐在这个问题上会出现很多前后矛盾。这应该才是控方的王牌。呼延屏是中后期才介入,看完王小姐几次审讯录像和笔录记录后,建议王小姐认罪。另外一面,何英应该和检方有沟通,受害者孙地不希望把事情闹大。所以才有了检控官询问王小姐是否认罪之说。”

材料是很多的,每次审问时间最少也有半小时。有经验的警察不会一直围绕重点去问问题,他们会询问一些被审问者莫名其妙的问题,中间穿插一些核心问题。这是审讯心理学中的一环,很多嫌疑人在被审问之前,其内心都会进行演练,分析和告诫自己哪些话不能说。

在曹云说明之下,魏君舍弃了其他材料,专门对几份审问口供和笔录进行比较,果不其然发现了很多问题。诸如,警方问,你单独去年轻男子的房间之前,有没有考虑过会发生一些事?王小姐笔录:我相信孙地的为人。口供A:肯定考虑过,反正我不会吃亏。口供B:有些害怕,有些期待,感觉挺刺激的。

警方:你有没有第一时间推开孙地。

王小姐笔录:是的。口供A:犹豫了一下,还是推开了。口供B:我力气太小,没推动。口供C:他直接把我拉倒。

警方:你喊救命是在谈心之前,还是谈心之后?

王小姐笔录:谈心之前。口供AB:谈心之后,他推我。口供C:我有喊救命吗?

魏君:“不对啊曹律师,警方在四分钟左右到达客房,如果是谈心之前喊救命,警察到达时,应该还在谈心。”

曹云想了一会:“也许孙地很快呢?喊救命,谈心,结束,争吵,推搡,警察到达。”

魏君:“一分钟?”

曹云道:“鬼知道,反正你就记好,有可能是谈心之前,也可能是谈心之后。没说的,站队控方,以王小姐前科,加上漏洞百出的证词,可以将王小姐告上法庭。检控官在法庭上询问王小姐,在很多重要问题和细节上,王小姐怎么回答都会违反自己和笔录和口供。检方通过来回询问,导致出现盖然性证据,王小姐被定罪的可能很大。”

盖然性证据就是优势证据累积到一定程度,量变转为质变。如同叶澜在机场被诬陷一案,曹云就是通过询问,一次次的揭穿诬陷者的谎言。诬陷者谎言越说越多,导致了最终的质变,让原本处于公正的法官也表明态度,公开表示对诬陷者的证词和人品持严肃怀疑态度。

王小姐处境是一样的,因为她的口供笔录在重要细节上几乎都不一致,上了法庭,王小姐很难抵御检方轰炸式的提问。

法理中,刑案证据不足就为无罪,盖然性证据属于比较特殊的主观证据。也是英美法系中,律师会让被告穿戴整齐的原因,一个干净整洁的人总是比较有主观说服力。

那问题来了,为什么王小姐的口供和笔录会出现前后矛盾呢?实际上也比较正常,我捡到一百块钱,去找失主,我可以光明正大说:我拾金不昧。你要问如果找不到失主,你会留下钱吗?说实话:会。你希望找到失主吗?伟光正:希望。自私:希望也不希望,不知道。人的言行经常性的会不一致,理智控制思维,有些事和想法不能表露和表达出来。但是从笔录转为审问后,因为环境和压力的变化,可能导致王小姐思维脱离理智控制,或者理智做出错误的判断。

最重要一点,王小姐没有在脑海里将事情经过进行无数次演化,因此她作为受害者,作为嫌疑犯时因为身份不同而想法不同。动态细节上也出现了记忆模糊。不说她记得不记得事发当时情况,她未必能记得笔录时候自己说了什么。

核心原因,受害者到嫌疑犯身份的转变。再伴随着审问次数的增加,导致王小姐忧虑加深,从而出现了一次笔录,三次审问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信息。

曹云自认为如果是王小姐的律师,这案可以翻,只是可以,并没有把握。在这种分析和推论之下,曹云在十一点下单,站队控方。他认为控方有足够证据告王小姐勒索。